体育课免修实施细则
根据《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规定:“学生因身体原因不能修读体育课的,需持学校医务所证明,经学生所在系(部)审核、体育教学部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由体育课转修保健课,参加指定的体育锻炼,经考核合格,取得体育课学分。”现就体育免修申请细则说明如下:
一、免修体育课适用对象
1.先天性疾病或陈疾引起的丧失运动能力、身体残疾,不能参加正常体育锻炼和考核者;
2.课程开始后出现慢性或长期性伤病情况,不能参加正常体育锻炼和考核者。
二、申请办法
1.由学生本人每学期开学2周内填写《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大学体育课程免修申请表》,并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件(无诊断证明章无效)以及相关医疗资料(病历、检查资料、治疗措施及用药明细等);
2.学生将免修材料交至医务所,由学校医务所所长审核后签字盖章;
3.学生将免修材料交至其辅导员,辅导员审核后签字,交所在学院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
4.学生将免修材料交至学校体育部,由体育部主任签署意见后签字盖章;
5.审批过的《免修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交所在学院办公室留存,复印件交体育教学部备案。
三、处理办法
1.符合免试条件,期末交一份与所选体育课程体育保健相关的学习心得,通过后体育成绩按60分记。
2.符合保健课条件,参加体育保健课考试,通过后成绩按60分(合格)记。
四、注意事项
课程开始后出现慢性或长期性伤病情况,而不能参加正常体育锻炼和考核者,须及时办理免修手续。
教务处 体育部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