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颁布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14]4号)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提高体育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健康观念,形成良好的锻炼习惯,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阳光健康跑”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跑步基本情况
1.对象:2018、2019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鼓励2017级学生积极参与“阳光健康跑”)
2.时间:第3周开始至第17周结束,每天8:30-22:00。
3.距离:每次参与“阳光健康跑”女生距离不少于1500米,男生不少于2000米。
4.速度:女生速度不能低于1.5米/秒,男生速度不能低于2.0米/秒。
5.地点:“阳光健康跑”地点为学校田径场和校园主干道。该区域设置有检测考勤点,参加跑步的学生按照系统给出的随机线路进行健康跑活动。
6.学生个人“阳光健康跑”加分标准及办法
学年 | 基本合格 | 加分标准 |
第一学年 | 30次 | 40次 | 50次 |
分值 | 0分 | 5分 | 10分 |
评分办法 | 包含在体育课的成绩内 |
二、跑步基本要求
1.大一、大二学生必须参加“阳光健康跑”活动,大三学生自愿参加。参加的学生,每人每天有效数据只能上传1次,男生每次跑步有效成绩里程为2公里,女生每次跑步有效成绩里程为1.5公里,每公里跑步时间2分11秒-10分钟,否则系统将默认为无效。跑步达到规定要求次数的,将作为体育课成绩评定的主要指标要素之一,记入体育课成绩中。
2.跑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或冒名顶替代跑,如发现上述行为,将以作弊论处,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3.凡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跑步活动者,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免修申请表,提供校医院或三甲医院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由体育课任课教师签署意见后,交体育部核实酌情处理。已办理过手续的学生可以不参加。
4.参加“阳光健康跑”学生,每学期最少完成30次,方可正常评定体育课成绩。在学期规定时间内,跑步次数不足30次者,每学期第一周至第二周为补跑时间,补足上学期缺跑次数,同时体育课其他环节考试合格者视为补考合格。
三、跑步系统具体操作方法
下载“运动世界校园”APP软件,打开手机软件,创建账号,录入基本信息,输入学号和密码,点击“开始”,根据系统给出的随机路线进行跑步,每到一个点,系统会自动识别并记录,学生可以通过手机查询当天跑步的里程和所用时间。详情见阳光体育锻炼系统 “运动世界校园”APP使用说明 。
非智能手机或无法使用APP的同学,由体育教学部老师以课外集训的形式集中组织定时、定点的跑步训练,并进行考勤及成绩评定。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阳光健康跑”的学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天气情况和课余时间,合理安排跑步活动。
2.在跑步过程中,请同学们务必遵守校内有关安全规定,注意校园内的来往车辆,以确保人身安全。
3. 对于“阳光健康跑”有疑问的同学,请咨询体育任课教师或前往体育部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371-62275916。
体育教学部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