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校2023年“迎新杯”足球交流赛通知
一、主办、承办、执行单位
主办单位: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体育教学部
执行单位:学生体育联合会、足球社团
二、项目设置
男子八人制比赛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1日
比赛地点:学校足球场(西)
四、报名时间及参赛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3日(截止上午12:00)。
2、本次比赛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名。各学院报领队1名,负责组织本学院此次参赛各项工作。
注:每队至少需有8人报名方可参赛,最多不超过14人,最少11人,8人中需包含一名守门员。若各学院报名人数不足11人,将打乱报名人员名单随机组队。
3、由各学院负责人将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表交至学生体育联合会办公室,联系人:韩朔宁:13837 259960
4、参赛队伍由各学院负责人带领,于10月23日到操场看台前召开领队会并进行抽签。
五、参赛运动员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是2022级、2023级在校学生。
2、参赛队员必须持有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或学校出示的身份证明参赛。
3、参赛队员需有运动意外险,开领队会时上交保单,无保单不允许参赛。
六、比赛要求
1、本次比赛统一使用比赛专用5号球。
2、参赛队员应穿着宽松适宜的服装及运动鞋参赛,参赛队员比赛前需取下身上饰品。
注:比赛前由主办方统一发放队服,禁止穿长钉鞋参加比赛。
3、参赛队员需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达指定比赛场地,若在规定时间内,5分钟未到场视为放弃。
4、与比赛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比赛场地。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各组别均按比赛成绩录取、奖励前6名,报名确认参赛不足6支球队的组别,按确认参赛队数减1录取。
2、本次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队伍、优秀运动员、裁判员等荣誉。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学校运动委员会所有
体育教学部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一:《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附件二:《运动员守则》
附件三:《裁判员守则》
附件四:《学校“迎新杯”足球选拔赛比赛报名表》
附件一
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维护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体育比赛健康发展,防止发生非体育道德行为,维护运动员、裁判员以及运动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体育比赛活动“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宗旨,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保证我校学生体育比赛期间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运动员、领队、运动队对违规违纪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处罚不服者,可依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向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运动委员会申诉,申诉期间维持原处罚决定。
第三条 本规定由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运动委员会制定,由体育教学部、学生体育联合会及下属各部门实施。对违规违纪的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遵循独立、及时、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处罚
第四条 运动员资格不符合规定的,经竞赛纪律、资格监督委员会认定,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在比赛开始前认定取消比赛资格的,不予补报换人。在比赛中,取消比赛资格的个人项目已取得的名次,成绩亦被取消(该项目下面的名次不再递升),集体项目凡有被取消资格运动员上场参加比赛的场次,负场仍照算,胜场改作负场处理(处理办法遵照各项竞赛规则的规定。)如在该项比赛结束后,已上场的运动员有被认定取消比赛资格的,取消该队名次、成绩,由后面的队依次递升。
第五条 凡在比赛中有运动员冒名顶替比赛的,经查实后,运动委员会认定,取消替赛和被替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和已取得的所有比赛成绩,追回已发奖品,集体项目有冒名顶替上场参赛的,经委员会核实,按本规定第一条集体项目被取消运动员资格的办法处理。
第六条 运动员凡有漫骂、侮辱对方行为的,除临场由裁判员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当场比赛资格外,并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停赛的处分。
第七条 不论场上场下,打人或故意伤人,侵犯他人人身的,除比赛中临场裁判员有权立即制止或罚出场外,并根据其情节给予停赛,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并予以全校通报;如发生集体相互斗殴的队伍,均取消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第八条 无论出于何种情况,领队、运动员在场上不服从裁判判罚的,在裁判员宣布继续比赛后,仍不恢复比赛,致使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的,即判为罢赛,临场裁判有权判对方获胜,情节严重的,另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条 凡无故弃权的,以前赛项获得的成绩无效;并取消其参加以后项目比赛资格。
第十条 裁判员违犯下列竞赛纪律,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取消该次比赛或若干场比赛裁判资格。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停止裁判工作,通报批评处分。
(一)凡有意偏袒一方,执法不公者。
(二)凡由于裁判水平原因,出现明显的错判、漏判、
赛后又不虚心听取意见,坚持错误,态度恶劣者。
(三)凡接受贿赂者。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未能详列的违规违纪行为,参照本规定与之相类似的条款或视其行为的性质及危害结果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运动委员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二
运动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侵蚀,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热爱体育事业,刻苦学习,全面发展,为锻炼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
二、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胜不骄败不馁,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
三、刻苦训练,钻研业务,尊重老师,认真完成任务。
四、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
五、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守秩序,守纪律。
六、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七、尊重领导,服从组织,遵守法令规章,反对无政府主义。
八、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附件三
裁判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热心裁判工作。
二、努力钻研业务,精通规则和裁判法,积极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严格履行裁判员的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四、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五、裁判员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团结一致。
六、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附件四
学校2023年“迎新杯”足球交流赛报名表
学院(名称/盖章): 领 队:
联系方式: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学号 | 联系方式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11 |
|
|
|
|
12 |
|
|
|
|
13 |
|
|
|
|
14 |
|
|
|
|
注:学号为教务系统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