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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体育课成绩管理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01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体育课成绩管理细则


为适应学校教学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体育课程成绩管理,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依据《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体育课成绩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起评分 24 分,依照体育部《体育课平时成绩评分办法》,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课堂表现情况评分。期末平时成绩低于 18 分的,视为平时成绩不合格。每学期累计缺课达到 3 次及以上者,取消期末考试资格,期末成绩记“缺 ”。

二、早操成绩

依照《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早操管理办法》,对学生早操情况进行管理,对每学期累计旷操达 2 次及以上者,视为该学期体育课平时成绩不合格。

三、补考

(一)学生体育考试不及格者,可在下学期开学前两周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成绩合格者,成绩按 60 分登录,补考仍不及格学生进行体育课程重修,重修仍不及格,不予正常毕业,按结业处理。

(二)因旷课取消考试资格、旷考或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没有正常补考资格,只能参加学校安排的重修。

(三)因早操出勤情况造成体育课平时成绩不合格导致体育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将在二年级以早操形式进行补考。

(四)结业离校后的结业生可在结业后的两年内参加由学校安排的体育课程重修,重修成绩及格后,结业证换发毕业证。

四、缓考

(一)学生因病(需持校医务所证明)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 课程考核时,需提前向体育教学部提交申请,经体育教学部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可办理缓考手续。

(二)缓考学生可参加下一学期开学初安排的补考,补考成绩合格者,成绩按 60 分(或及格)登录。

(三)应参加而未参加缓考的学生,可参加学校安排的课程重修。

五、因病免修

学生因身体原因不能修读体育课的,需持学校医务所证明,经学生所在系(部)审核、体育教学部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由体育课转修保健课,参加指定的体育锻炼,经考核合格,取得体育课学分。

六、退伍免修

根据20111029日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八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的相关规定: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学生需持证明,经学生所在系(部)审核、体育教学部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取得体育课学分。

七、本《细则》解释权属于体育教学部。


体育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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